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厉害了!Ta刚“一周岁”,就为企业带来这些利好!

发布:2017-12-06 13:20,更新:2010-01-01 00:00

厉害了!Ta刚“一周岁”,就为企业带来这些利好!

2017年7月1日,海关通关一体化已在全国实施,作为全国设立的3个税收征管中心之一的海关总署税收征管中心(广州)自2016年11月1日试点启动以来已逾一年。海关总署税收征管中心(广州)的建设和运行都为企业带来了哪些变化?


看得见的变化

海关通关一体化在全国实施后,企业可以在任意一个海关完成申报、缴税等海关手续,实现申报更自由,手续更简便,通关更顺畅。


新模式实施“一次申报、分步处置”,企业在货物通关时一次申报,海关在货物放行前、放行后分步处置,即在口岸处置安全准入风险,完成对货物的安全准入甄别后,先予放行;货物放行后,再由属地海关开展税收后续管理。


在新模式下,大部分报关单都可实现快速放行,企业申报后,可以通过H2010系统的海关公共服务查询模块、12360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查询报关单通关状态。如果报关单进入海关总署税收征管中心(广州),那么通过现场或者12360查到的岗位代码都有明显的特征。


海关总署税收征管中心(广州)分管《税则》6大类、30个章节、2800个税号,主要商品涉及矿产品、化工品、贱金属及其制品,塑料、橡胶及其制品等

截至12月1日,海关总署税收征管中心(广州)分管商品涉及42个直属海关、756个监管现场、8万余家企业。进口报关单、货值、实征税款分别占全国总量的30.3%、31.6%和40.5%。


海关总署税收征管中心(广州)需要企业配合开展验估作业的时候,一般通过“挂起”报关单通知企业,并预留办公电话供大家联系使用。


此外,对于企业而言另一个重要变化就是,现在企业可以“自报自缴”,海关受理申报后放行货物,实施全过程抽查审核。


海关总署税收征管中心(广州)提醒:已经在海关办理汇总征税总担保备案的进出口企业、单位,“自报自缴”时选择“汇总征税”模式,海关通关系统自动扣减相应担保额度后,进出口企业、单位按汇总征税相关规定办理后续手续即可,并不会受到改革影响。


看不见的变化

为了保证在管得住的前提下通得快,海关总署税收征管中心(广州)通过商品信息大数据分析,加强行业、商品、关区、企业多维度细化分析,建立监控分析模型,确保每一个参数设置都准确、有效,真正做到货物通关更便捷执法更统一

据统计,98.8%的申报货物都先予放行,事后再进行税收风险处置,大幅减少了海关对企业不必要的干预;分管商品进出口税号一致性已达99.9%,同一货物在不同关区进口的申报税号基本上达到一致。

供稿:广州海关

审核:海关总署关税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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